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公示
根据《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》(川科成〔2018〕6号),科技厅对各单位申报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了评审。现将2020年拟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-12月11日。
社会各界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,不受理匿名异议。
联系方式:
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(028)86730010
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(028)86729925
四川省科学技术厅
2020年12月7日